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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官網(杭州師范大學招收章程)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2-07-0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招生工作,維護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杭州師范大學招生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2022年杭州師范大學“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學校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杭州師范大學,院校部委代碼:10346,浙江省代碼:002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博士學位授予單位,國家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浙江省重點建設高校。

第七條 學校位于浙江省杭州市,現有校本部(余杭塘路2318號)、下沙校區(qū)(學林街16號)、玉皇山校區(qū)(玉皇山路77號),占地3000多畝。

第八條 頒發(fā)證書:學校培養(yǎng)的本科生在規(guī)定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yè)畢業(yè)要求者,頒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證書;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有關規(guī)定者,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生學士學位證書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九條 學校成立“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并對重大事宜做出決策。

第十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學校紀檢部門全程監(jiān)督,確保公平、公正、公開地做好“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錄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與報名辦法

第十二條 招生計劃:面向浙江省招生,其中小學教育(師范)專業(yè)90名、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100名、特殊教育(師范)專業(yè)30名、護理學專業(yè)160名,在普通類提前錄取。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2022年3月1日9:00至3月18日16:00。

第十四條 報名條件(符合下列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

1.具有浙江省202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報名資格;

2.思想品德優(yōu)良、身心健康;

3.中學綜合素質評價B等(含)以上、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為P等(含)以上;

4.有志于從事相關專業(yè)工作的考生;

5.考生類別: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yè)招收普通類考生。

6.考生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要求:

7.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以考生參加“三位一體”報名時已取得的成績作為報名資格條件。

第十五條 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個人提出申請,每個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專業(yè),且不能同時兼報我?!案咚刭|復合型碩士層次高中教師培養(yǎng)試點”招生。

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http://undergrad.hznu.edu.cn),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根據網上提示的“報名流程”辦理報名相關手續(xù)。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考生報名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參加綜合素質測試的考生名單。按照學考換算總成績(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從高到低排序。小學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yè)以專業(yè)計劃數10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以專業(yè)計劃數7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護理學專業(yè)以專業(yè)計劃數6倍的比例確定獲得面試資格的名單(同分考生一并劃入)。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中,小學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yè)未超過計劃數10倍、學前教育(師范)專業(yè)未超過計劃數7倍、護理學專業(yè)未超過計劃數6倍,則直接進入面試。

考生可于2022年3月28日起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登陸個人賬號查詢審核情況。

第十七條 網上確認及繳費

通過審核的考生登錄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點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根據網上提示的“網上確認流程”進行網上確認、繳費、打印準考證(用A4紙張打?。?。

網上確認、繳費時間為:2022年3月30日9:00至4月3日16:00。

網上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22年4月7日至4月10日。


第五章 綜合素質測試和錄取辦法

第十八條 綜合素質測試

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1.綜合素質測試辦法

(1)測試時間和地點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yè)測試時間:2022年4月9日;護理學專業(yè)測試時間:2022年4月10日。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yè)綜合測試地點: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

(2)測試方式

采用分專業(yè)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yè)素養(yǎng)、專業(yè)潛質,具體內容如下(在教師才藝或特長展示環(huán)節(jié)中,考生除鋼琴以外的所需用品需自備):

2. 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素質測試結束后,我校將在招生專業(yè)綜合素質測試成績60分(含)以上的考生中,按小學教育(師范)和特殊教育(師范)專業(yè)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的5倍劃定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按學前教育(師范)和護理學專業(yè)按專業(yè)招生計劃數的4倍劃定合格線(同分考生一并劃入),確定入圍考生名單??忌赏ㄟ^我校本科招生網“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網上報名”系統(tǒng)查詢成績。

入圍考生名單在學校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十九條 錄取辦法

1.獲得我校綜合評價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均需參加浙江省2022年普通類高考??忌顖蟮膶I(yè)(類)志愿須滿足該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報考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yè)普通類考生,在普通類提前錄取。考生須第一志愿填報我校,否則無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填報的專業(yè)志愿須與初次網上報名所填報的專業(yè)一致。未被我校錄取的考生,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

2.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對于綜合成績相同的考生,按綜合素質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若綜合素質測試成績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若高考文化成績相同,則按高考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yōu)良的考生,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

綜合成績由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高考文化成績等部分組成。

小學教育(師范)、學前教育(師范)、特殊教育(師范)、護理學專業(yè)的綜合成績按“學業(yè)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0% 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0% 高考文化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6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yè)水平測試A等計10分,B等計5分,C等計2分,D等不計分。

3.我校認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屆生相應科目的高中學考成績等第,其中對通用技術和信息技術兩項合并取高的等第作為“技術”科目學考等第,自選綜合不計。

4.專業(yè)投檔辦法:對進檔的考生,學校根據分數優(yōu)先原則,按各專業(yè)招生計劃數1:1劃定各專業(yè)校內投檔基準線進行專業(yè)投檔。

5.在錄取時,當各專業(yè)填報志愿人數不足招生人數的110%時,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yè)填報志愿人數的85%以內。

6.對考生身體健康要求,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wèi)生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入學和就業(yè)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的通知》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條 被我校錄取的新生,應在我校規(guī)定的期限內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者,應向學校請假。未經請假或請假逾期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

新生入學后,學校在三個月內按照國家招生規(guī)定進行復查。復查不合格者,由學校根據具體情況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一條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fā)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fā)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fā)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yè)后發(fā)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yōu)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yōu)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guī)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六章 收費、獎勵和資助及相關政策

第二十二條 嚴格執(zhí)行浙江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的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收費標準。通過審核的考生需在網上繳納報考費,標準為140元/人,未通過審核的考生免收報考費。杭州師范大學實行學分制收費,學費由專業(yè)注冊學費和學分學費組成。學年開始時,學費按浙江省物價部門核定的預收標準進行預收,學年結束后結算。

第二十三條 學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勵志獎學金、優(yōu)秀學生獎學金、師范生獎學金、單項獎學金和各類專項獎學金。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校后遵循杭州師范大學教學管理、學生管理、獎學助學等文件規(guī)定進行管理。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結果將通過杭州師范大學本科招生網公布。

學校網址:http://www.hznu.edu.cn

學校本科招生網:http://undergrad.hznu.edu.cn

第二十六條 咨詢聯(lián)系方式:杭州師范大學招生辦公室

招生辦公室地址:杭州師范大學(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號,郵編:311121)。

招生熱線: 0571-28865193。

監(jiān)督電話:0571-28865047。

第二十七條 學校將視國家疫情防控情況,保留對“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考核方式、考核內容、考試時間和地點等調整的權利。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實行,由學校招生辦負責解釋。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責任編輯:陳鑫 田盛 監(jiān)制:周志琴

出品:黨委宣傳部、校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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