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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師范大學2024年普通本科運動訓練專業(yè)招生錄取規(guī)則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4-01-26

錄取原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tǒng)體育專業(yè)招生管理辦法》(2024版)執(zhí)行。

  1.文化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180分,體育專項成績錄取控制線不低于40分。對具備一級運動員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30分錄取;對具備運動健將技術等級稱號的考生可在院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50分錄取。

  2.在達到文化和體育專項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基礎上,根據考生的文化成績(折合百分制后)和體育專項成績3:7的比例進行綜合評價,計算考生錄取綜合分。具體公式:綜合分=(文化成績/6)×30%+體育專項成績×70%。綜合分計算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采用四舍五入計數保留法。

  3.根據我校生源情況和專業(yè)需求制定分項目招生計劃。項目之間的錄取分數不進行橫向比較,上線考生依據填報的志愿梯次順序,分項目錄取,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分性別錄取,優(yōu)先錄取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計劃,再錄取二志愿。第二志愿仍未完成計劃,各項目間可調配,調配原則按照上線考生綜合分由高到低錄取。綜合分相同時,優(yōu)先錄取體育專項成績高的考生,綜合成績和體育專項成績均相同時,優(yōu)先錄取運動員技術等級高的考生,以上均相同時,依次按照文化課成績、語文單科成績、數學單科成績、政治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排序,從高到低錄取。

  4.保送計劃如未完成,剩余計劃繼續(xù)錄取非保送計劃考生。錄取規(guī)則為:分項目完成非保送計劃擬錄取后,剩余考生不區(qū)分項目,按照綜合分由高到低進行錄取,直到剩余計劃錄滿為止。同分考生錄取原則同上。

  5.擬錄取名單將于2024年5月30日前在新疆師范大學招生網站公示。

  6.考生若已被錄取,不得放棄錄取資格,同時不再參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的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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