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解讀
來源:好上學 ??時間:2023-06-14
今天路問教育想要分享的文章是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內容介紹。2023年5月15日,四川省教育廳印發(fā)《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將于2023年8月1日起在全省普通高校施行。希望在下面的介紹中,能得到您想要的內容,咱們現(xiàn)在開始往下面說吧!
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一、制定背景和依據(jù)
近年來,《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批準發(fā)布〈普通高等學校建筑面積指標〉的通知》(建標〔2018〕32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加快構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體系的意見》(教思政〔2020〕1號)等規(guī)定相繼出臺,2017年12月四川省教育廳印發(fā)的《四川省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辦法》,已過5年有效期,需要適時修訂。為適應高校學生公寓管理新形勢、新要求,全面提升學生公寓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結合全省高校學生公寓管理實際,參照其他?。ㄊ校┘案咝5南嚓P管理辦法,及時修訂制發(fā)了《管理辦法》。
二、制定程序
一是成立課題組。2022年3月,教育廳依托行業(yè)協(xié)會,抽調高校相關專家、管理人員成立專項課題組,正式啟動研究和修訂工作。二是開展調研論證。課題組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類型、不同區(qū)域高校,調研分析學生公寓管理運行現(xiàn)狀,并召集部分本(專)科學校、公(民)辦高校的有關人員集中討論,修訂完善,形成《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三是多方征求意見。先后征求省內所有高校、社會公眾意見,根據(jù)反饋意見及采納情況,對《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四是通過專家論證和法律審查等法定程序。按照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廳《重大決策事項規(guī)范性文件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辦法》要求,組織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法律顧問,行業(yè)協(xié)會、教育部門、高校學生公寓管理部門、學生及家長等20余名專家和代表召開社會穩(wěn)定風險評估暨專家論證會,進行可行性、合法性、風險性論證評估和審查,形成《管理辦法》送審稿,提請教育廳黨組會審議通過后由四川省教育廳印發(fā)。
三、定位公寓功能
《管理辦法》明確學生公寓是學生日常生活和學習的重要場所,是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素質教育和實施全員育人、全過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重要陣地。提出應把學生公寓建設成設施達標、功能齊全、管理規(guī)范、綠色智能、安全文明的溫馨家園。
四、建立公寓管理機制
一是要求學校成立學生公寓管理領導機構和執(zhí)行機構,明確相應職責。設立的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或領導小組負責對學生公寓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學生公寓管理服務機構具體承擔學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務工作;由學生代表組成的公寓自我管理組織,參與公寓管理和服務,監(jiān)督執(zhí)行各項制度,反映學生建議和訴求。二是對公寓管理服務人員的配備作出要求。提出公寓管理服務人員與住宿學生比原則上不低于1:200;管理人員原則上要有大專以上學歷;女生公寓不得配置男性管理服務人員;公寓服務人員要身心健康、無違法紀錄、有愛心和責任感。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下,女性在55周歲以下。
五、規(guī)定公寓基本設施條件
《管理辦法》要求學校將公寓建設納入總體規(guī)劃,能滿足學生住宿需求,足額保障經(jīng)費投入,不斷改善公寓條件,豐富完善公寓服務功能。指出學生公寓的住宿資源和條件保障應與學生規(guī)模相適應,能滿足學生基本生活和學習需求。對學生公寓的建筑面積和宜居人數(shù)提出了引導性指標:每間宿舍居住人數(shù)宜在6人以內,生均建筑面積宜達到 10 平方米。對宿舍內、公寓樓宇內、公寓區(qū)域內必備的生活設施作了明確要求,有條件的學校可設置自行車電瓶車存放點、公共體育、快遞服務站等服務設施,可配備空調、無線網(wǎng)絡、紗窗等設施。
六、明確入住與退宿管理
《管理辦法》對學生關注的公寓入住、調整、退宿等熱點問題進行了規(guī)定。一是明確所有全日制在校學生均有入住資格,因轉學、休學等原因可以按學校規(guī)定辦理退宿。二是明確住宿學生應當按學校統(tǒng)一分配入住并不得隨意更換床位。三是明確學校根據(jù)需要可以調整宿舍,但應提前告知學生并做好溝通解釋及搬遷服務工作。四是嚴格學生校外租住管理,有特殊原因要校外租住的,須經(jīng)家長同意,學校審批后并簽訂相關協(xié)議,明確安全責任,加強教育管理。
七、強化公寓管理與服務
《管理辦法》對學生公寓日常管理服務作了具體規(guī)定。要求學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在公寓樓宇內顯著位置公示;設立值班室,實行24小時值班,禁止外來人員留宿;嚴格落實學生公寓會客登記、晚歸學生登記和大件物品出入登記;加強“一站式”學生社區(qū)建設,充分發(fā)揮公寓育人陣地作用,鼓勵設置活動場地開展藝體活動,引導學生尊重勞動、參與勞動;加強對學生公寓內心理疾患、孤殘、家庭突發(fā)重大變故等特殊群體學生管理,關心幫助其克服學習、生活中的各種困難;全面掌握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人員和住宿學生思想動態(tài),及時調處各種矛盾隱患,維護學生公寓和諧穩(wěn)定;建立學生在公寓內表現(xiàn)的考評制度,定期組織對學生公寓內衛(wèi)生、安全、紀律、思想政治等管理服務情況進行檢查,并納入考核,對學生公寓管理服務工作進行滿意度測評;建立管理服務人員學習培訓制度,定期組織理論學習和業(yè)務培訓。規(guī)定學校應保障學生公寓內水電正常供應,滿足學生基本生活需要,并倡導節(jié)約能源資源,對公寓內學生免費水電用量確定基準額度,水免費用量每生每月不低于2立方米,電免費用量每生每月不低于5千瓦時。
八、強化安全管理
《管理辦法》指出,學校應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工作指南》加強學生公寓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部門和主要職責,對于已經(jīng)實行物業(yè)委托管理的學生公寓,須在簽訂委托合同時明確安全責任并監(jiān)督落實。要求制定學生公寓消防、治安、自然災害、傳染性疾病等各類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對公寓內消防安全和設備使用、學生在公寓內禁止行為、床上用品的購買原則和質量保證等作了明確要求。對公寓內傳染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要求。規(guī)定學校應建立學生公寓安全巡查制度,定期組織安全檢查,并做好記錄;節(jié)假日和特殊時間節(jié)點應增加巡查頻次。
九、嚴格費用管理
《管理辦法》對于學生公寓收費和退費作出規(guī)定。要求學生公寓住宿收費標準應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并進行公示,學生住宿費按學年收取,不得跨學年預收,對于寒暑假期間未離校的學生,不得加收住宿費。明確學校為方便學生生活提供洗浴、熱水、超額用水用電等服務,需收取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的,遵循“學生自愿、據(jù)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不得營利”原則。規(guī)定對正常履行退宿手續(xù)的學生,學校應根據(jù)其實際住宿時間按月及時計退剩余住宿費,退費標準和計算方法為:每學年按10個月計算,住宿未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住宿費計退金額=學年住宿費標準÷10個月×( 10-學生住宿月數(shù))。要求學校在學生公寓管理服務中不得對學生設置罰款(扣款)項目。
十、明確適用范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于我省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公寓管理,其他高校參照執(zhí)行。要求各高校要結合學校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